近日,四川省綿陽市交通運輸局、公安局聯合發(fā)布通告,明確了對超載貨車的處罰,除了駕駛員外,運輸站經營者、運輸企業(yè)等也在處罰之中。
1、對道路運輸站(場)經營者允許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以及超載車輛、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的,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2、對道路運輸企業(yè)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該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%的,將停業(yè)整頓;情節(jié)嚴重者,將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。經處罰不改的,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。
3、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,由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,吊銷其車輛運營證。
4、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員,將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(yè)性運輸,并對超限運輸車輛車貨總重超限20%及以上、50%及以上、100%以上及的,按照規(guī)定分別記5分、10分和15分,一個積分周期記滿20分的,吊銷從業(yè)資格證,列入四川省道路運輸行業(yè)禁止進入名單。
除此之外,還將對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車輛,將會對駕駛員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;對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法規(guī)定載客的,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
5、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,將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;逾期未改正的,處五萬元以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,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(yè)整頓。
可以看出,四川綿陽市對于超載超限貨車,將實行“一超多罰”。希望這一措施能真正落實下來,進而從源頭方面杜絕超載超限,讓道路運輸環(huán)境更加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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